為貫徹股份公司民企清欠工作專題視頻會議精神,落實國資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進一步做深做實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的通知》(國資發財評〔2021〕104號)文件要求,根據股份公司統一部署,中鐵上投于2021年12月30日開始,持續開展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專項行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單位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民企清欠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資委和股份公司系列文件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督導幫扶,深入宣貫學習《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帶頭貫徹落實,強化契約精神,積極踐行央企責任擔當,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做好“六穩”工作,落實 “六?!比蝿?,為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作出貢獻。
二、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
各單位主要領導是本單位民企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按照“誰簽訂合同、誰負責清欠”的原則,逐級傳導壓力,逐級復核把關,層層壓實責任,努力將矛盾和糾紛解決在業務發生地,解決在基層一線,減少多頭、層層、重復舉報。
三、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
各單位要強化源頭管控意識,在健全應付賬款信息系統,推動供應商長期穩定合作,修訂合同結算支付條款等方面下功夫,加快健全防止拖欠長效機制。對提前明示、合同約定“背靠背”付款條款的,要加大雙清工作力度,及時支付下游企業款項,努力實現工程項目現金流動態平衡。同時,對并購、重組等帶入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無分歧欠款,要納入前期盡調和后期工作方案,并限期清償。
四、進一步做好線索核實
各單位要認真核實各類投訴舉報線索,及時反饋處理報告,有效回應民營企業合理訴求。收到線索后,原則上在10 日內報送核實處理報告及支撐材料,并逐筆建立臺賬,深入分析問題原因,定期跟蹤清理進展,直至問題解決。對確屬拖欠或存在分歧的,不得強行要求對方出具不拖欠“澄清函”“說明函”,有分歧事項應有外部或書面證據。對簽訂延期支付協議的,按月逐筆上傳支付回單,原則上不得再次簽訂延期協議,存在特殊情況的,需在原協議約定支付日前 5 日內報集團公司審批并簽訂新的支付協議,嚴禁出現到期未支付的情況。
五、進一步規范非現金支付
各單位要嚴格遵守票據法、供應鏈金融業務等監管規定,進一步規范商業承兌匯票、供應鏈債務憑證等非現金支付方式管理,助力紓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一是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迫中小企業接受非現金支付,新簽合同中未書面約定的,原則上不得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約定或使用非現金支付,確需使用非現金支付的,應當承擔資金成本。二是自2022年起,除原合同已有書面約定外,原則上不再開具 6 個月以上的商業承兌匯票和供應鏈債務憑證。三是中小企業以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內部單位出具的商票、供應鏈債務憑證、應付賬款辦理貼現、保理等融資業務時,不得拖延確權,不得將融資機構限定為股份公司內部機構(平臺,下同),且綜合利率差原則上不高于該機構近一年平均外部融資成本(或1 年期 LPR 貸款利率)的30%且不超過100個 BP。
各單位要深入分析線索數量、結構,認真總結長效機制進展,查找問題原因,落實整改舉措。一是在開展線索核實、長效機制建設等工作過程中,要主動對標學習工作推進快、線索數量少的先進單位,不斷總結推廣試點單位經驗,提升民企清欠工作質量和效率。二是加強輿情監測,密切監測涉及本單位拖欠問題的網絡信息,發現問題第一時間處理、積極正面回應,防范引發重大負面輿情。
集團公司將對民企清欠工作持續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強化監督問責,確保各項措施落到見效。各單位要扎實做好民企清欠工作,系統排查拖欠隱患,深入剖析問題原因,及時對標先進經驗,全面推進應收、應付“一起管”,努力實現整體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增幅低于營業成本增幅,確保無分歧欠款保持“清零”、有分歧款加快解決。
八、反映問題方式
廣泛聽取中小企業意見,受理涉及“惡意拖欠”問題的信訪舉報。有關信訪舉報渠道如下:
電話:021-60898283(紀委)
021-60898292(金融財務部)
電子郵件:ztshtzjw@163.com(紀委)
876841532@qq.com(金融財務部)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博館路52號魯能國際中心B座15樓1505室。
中鐵(上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1月7日